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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时间:2020-02-24 10:18:39 来源: 慈善公益报 作者:王学军

  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需要采取强有力措施,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稳定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此,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发布《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以消费扶贫行动为抓手,以促进扶贫产品稳定销售为重点,实现城市“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和促进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健康发展,满足城市居民需求升级和帮助贫困群众持续增收,构建社会扶贫的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脱贫与解决城市“菜篮子”“米袋子”问题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生态优势,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居民对优质安全扶贫产品的需求,解决“菜篮子”“米袋子”问题,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同时,坚持政府鼓励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政府支持平台建设,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实现合作共赢。坚持创新试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采取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方式,支持引导有基础、有实力、有诚信的市场主体和有意愿的地区开展消费扶贫行动创新试点,推动建立扶贫产品与市场需求有效对接的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模式、东西部扶贫协作模式、市场主体参与模式、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模式等作为消费扶贫的主要方式,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份额方式,采购扶贫产品。东部省市为扶贫产品提供销售平台和渠道,动员本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购买。贫困地区重点抓好扶贫产品的认定和监管,组织贫困群众发展市场有需求、本地有优势的特色扶贫产业,打造品牌,提高质量,保障供给。中部省份要利用区位优势,组织本地城市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自有平台渠道,积极推动扶贫产品进市场、进商超、进学校、进社区、进食堂等,通过“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平台的作用,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销售扶贫产品。

  《通知》提出,中西部省份扶贫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国务院扶贫办汇总各地上报的产品名单并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所属品类、生产单位、带贫成效、认定单位等。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全国扶贫产品目录》并在中国社会扶贫网公布。《产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一年。

  《通知》明确,国务院扶贫办负责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动支持政策落地落实,督促中国社会扶贫网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服务。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单位消费扶贫工作的经验做法,国务院扶贫办将及时通报各地区各单位消费扶贫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定期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加大工作交流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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