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 营造公平守信市场环境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通报了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发现的16个省份的典型经验做法,其中,昆明市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守信市场环境的做法获表扬。
在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制中,昆明市持续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三监管”、促进“三服务”、推进“三整治”,为企业发展增动力,为群众办事增便利,为招投标市场增活力,全面打造公平竞争的优良营商环境。
“三监管”方面,为提升招投标综合监管效能,全市发改、政务、行业主管部门三方面权力边界清晰、职责边界清楚,既互相贯通配合,又互相制衡监督。开展了招投标智慧监管,电子化运行项目达2.5万个,参与投标近11万人次,积累数据26.7TB,形成了包括“投标文件偏差度”“评标时间偏差度”“评委评分偏差度”“投标人得分偏差度”分析功能和“重点关注名单”提醒功能的智慧监管“技术工具箱”。目前,智慧监管已在各级交易中心全面应用,共计监管工程建设项目300多个。全市强化招投标信用监管,制定失信主体联合惩戒细则并进行实践应用,制定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共享、运用制度。
“三服务”方面,建立统一交易平台,全面取消涉企收费。去年10月至今,全市各级交易中心服务项目4003个,节约资金22.89亿元,节资率达5.15%;加强交易电子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2014年在全国率先建成电子招投标系统,实现“全流程、全区域、全覆盖、全封闭”电子化,为投标企业节省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直接费用约1.1亿元,减少文件印刷纸张约1100吨;加强交易融资服务建设,提升服务水平,2018年上线运行“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系统,至今投保项目约660个,服务企业近3500家,释放、盘活投标保证金11.19亿元,今年建成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昆金服”,推动“电子担保保函”在招投标领域全面应用。
“三整治”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强力推进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