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车创收”,4S店还能再“拼”些吗?
原标题:“砸车创收”,4S店还能再“拼”些吗?
近期,记者先后应聘进入两家知名汽车品牌4S店卧底暗访,发现员工将送修汽车原本完好的水箱框架砸坏后才拆解定损等乱象,店员表示“每个车都砸,要不然你哪挣钱去啊?反正保险公司会给钱。”此外,记者还发现4S店存在虚假清洗保养、截留超量油液等问题。(见10月19日《新京报》)
记者卧底戳穿了汽车维修的坑人套路。实际上,在手机维修、家电维修等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着先弄坏再修理、偷换零件、虚报价格、虚报修理量等问题。维修保养中的乱象大都属于行业通病,实质都是薅消费者的“羊毛”,甚至薅保险公司的“羊毛”,这扰乱了汽车维保市场的秩序,也践踏了诚信底线——如果以“先砸后修或先砸后换”等方式骗保,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种种乱象对消保维权机制、保险管理机制而言,意味着漏洞和不足。相关部门、保险机构等应该全面反思,用更高质量的履职,举一反三地查找问题根源,进一步健全相关监督机制,规范汽车维修保养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当然,汽车维修领域中的不少问题都具有隐蔽性、专业性,要想发现并不容易。但记者能发现的问题,对于拥有更多资源、更强能力的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等来说,应该更有理由发现,进而采取有效行动和措施。
餐饮领域的“明厨亮灶”机制,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经营者形成了某种倒逼规范效应;有些手机维修商也向消费者开通了后台维修监控系统,让维修处在消费者眼皮子底下——那么,相关部门是否也可借鉴上述经验,要求汽车维修商对车辆维修保养全程视频监控,并向监管部门、保险机构、消费者等开放监控通道,分享监控资源。事实上,有些4S店已经可以做到实时收看车间内的维修情况。
此外,监管部门也可安排相关人员对汽车维修商进行更深入地调查,或者鼓励相关内部举报等;保险机构应该加强对验损过程、修理或更换部件的检审把关;市场监管部门、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应依法监督维修商严格履行明码标价、明确事先告知等义务,要求维修商如实记录经消费者确认的维修部件和维修用料情况,并保存维修记录一定年限,以备相关部门检查或解决维权纠纷。对发现问题并核实属实的维修商,监管部门必须依法处罚,并关联信用惩戒,记入市场主体征信系统,使其付出多重代价。
说到底,要整治汽车维修行业中的乱象,不能只依靠消费者单打独斗,不能只寄希望于经营者的自律,而记者卧底等第三方监督力量对实现长效监督也并不现实。只有监管“正规军”的依法高效履职,监管之手的强力、长效介入,才能为消费者、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责编:袁勃、李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