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3·15”质检活动启动
检查重点
◆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出版产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读物
◆2020—2021学年秋季中小学1至9年级国家统编教材
3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启动今年“3·15”质检活动。《关于开展2020年“3·15”质检活动和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质检活动的主要任务及分工,并就中小学重点教材(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印制发行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3·15”质检活动为抓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出版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印刷复制产品质量,推动印刷复制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强调,今年的“3·15”质检活动在兼顾各品种出版产品质量抽查的基础上,主要围绕两大重点展开。一是重点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阐释读物,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等主题出版产品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读物,加强生产巡查并开展产品抽检;二是重点对2020—2021学年秋季中小学1至9年级国家统编教材印制发行工作进行检查。
《通知》明确了此次质检活动的任务分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国家新闻出版署及各地出版主管部门将分级、适时组织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及地方质检机构对重点印刷复制企业进行巡查,对出版印制复制发行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将及时反馈抽检结果,对存在图书印制批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通知》强调,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各地要精准施策,分区分级统筹安排好有关工作。疫情防控高风险地区今年可暂不开展质检活动和教材检查工作,重点做好相关制度建设,总结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做法,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疫情防控中风险地区可依据防控形势,适当减少抽查覆盖面和抽检数量;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工作方案,做到一手抓防控、一手促生产,统筹开展质检活动和教材检查工作,尽量与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对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全国通报。要求各地加强工作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鼓励表扬优质产品生产单位,责令批质量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通知》要求,各地于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小学重点教材检查工作总结与“3·15”质检活动总结报告一并提交。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