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全流程监管
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这是我国养老服务领域第一份以监管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文件。在29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表示,我国将实现对养老服务机构全流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设施,牢牢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监管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晓兵表示,《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养老服务监管,完善了一手抓扶持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丰富了养老服务体系内涵,健全了养老服务在制度体系上的“四梁八柱”。
高晓兵介绍,养老服务监管不是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就能够完成的,《意见》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强调行业管理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的协同协作,打破了过去的条块分割,形成了相互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
此外,《意见》还提出一系列创新监管举措。比如,在养老机构公共场所,包括出入口、接待大厅、楼道、食堂等区域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对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安全隐患的,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信用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等。
在回答经济日报记者提问时,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表示,从2018年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以后,养老机构数量、养老床位数以及老年人消费方面都有一定程度增长。但同时也应看到,养老服务业毕竟发展时间短,在监管上还存在滞后。
“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安全是机构的生命线。”俞建良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制定抽查检查计划,全面摸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安全状况。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整改清单,对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提高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确保老年人吃得放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很重要。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负责人陈洪俊表示,围绕养老服务标准化、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新型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976件,罚没金额3.47亿元。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及时查处养老服务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杨宏毅说,按照《意见》要求,住建部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督促参建各方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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