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虚假营销应严惩
只有打在痛处、罚到点上,才能促使企业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恪守诚信经营的市场经济准则,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称心
前不久,东部某市监管部门对某空调企业利用能源效率标识进行虚假宣传一案,作出“责令改正”和“处罚款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个结果一公布就引起广泛关注,不少消费者认为,造假企业虽然被罚了,但仅仅十万元的处罚,力度有点小。
对于家用电器,其能效等级一向是消费者十分重视的性能指标。作为消费者,当然希望自己购买使用的电器耗能越低越好。特别是空调这样的大功率家电,人们对其能效等级可能更为敏感。相关企业应当依靠科技创新来降低能耗、提高能效等级,如果通过虚标能效等级来“拔高”自己,就是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长远看也会对企业品牌造成莫大的戕害。
今年3月,中消协发布的《消费维权认知及行为调查报告》显示,从消费环境感知来看,约六成受访者对当前消费环境表示放心,但所购商品或服务“品质不如意”成为困扰受访者的最主要问题;在改善消费维权状况需要加强的工作方面,受访者对“完善相关立法,加强监管”提及率最高,占比高达75.1%。空调虚标能效行为显然也在“品质不如意”之列,此类问题如解决不好,将成为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路上的一只拦路虎。
空调实际能源效率达不到标注等级,除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外,还会对同行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此行为,却只被处以“责令改正”和“处罚款十万元人民币”,这样的处罚很难对类似违法行为起到震慑作用,不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近年来,相关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上下了很大力气,但制假售假依然时有发生,处罚力度弱、造假成本低是一大原因。只有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来,形成对虚假宣传等违规失信行为零容忍的刚性约束环境,“质量就是生命”的商业伦理才可能蔚然成风。
“打蛇打七寸”,行政处罚也要打在痛处、罚到点上。只有切实加大对造假者的处罚力度,让弄虚作假的企业真正感受到切肤之痛,才能存戒惧、知敬畏、守规矩,促使其恪守诚信经营的市场经济准则。同时也能警醒其他商家,形成良好的商品与服务供给环境,从而以优质供给引领消费升级,畅通供需循环,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称心。
《 人民日报 》( 2020年05月13日 19 版)
(责编:欧阳易佳、孙博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