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
诚信是为人之本,立业之基,诚信作为沟通的桥梁,在我国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些年来,在国家和高校的高度重视下,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普遍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总体状况积极向上,绝大多数大学生在日常的生活、学习、工作中都能做到坚守诚信,把诚信当作人生的信条。然而,同时我们也看到,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西方的一些不良思想观和价值观趁机侵入,给我国传统的诚信观念带来不小的冲击,我国政治领域、经济领域的种种不诚信现象频频发生,各种内外因素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影响下,诚信危机已悄然走进大学校园。
当代大学生群体中比较突出的诚信缺失现象,主要表现在学习方面、经济生活、日常生活及求职就业过程中,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学业方面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学习态度不端正,逃课现象严重、考试过程中作弊,作业抄袭、学术造假等;经济生活中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少数大学生还贷意识淡薄,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恶意透支信用卡、伪造虚假材料申请困难补助等;日常生活中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同学间互不信任彼此猜忌现象逐渐增多、人际交往不诚、恋爱动机不纯、网络道德缺损等;求职就业过程中的诚信缺失主要表现为部分大学生擅自涂改成绩、虚构简历、伪造各类证书、任意毁约等。
二、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原因分析
为了深入了解我国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分析诚信缺失问题产生的原因,为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依据,一高校课题组于2015年6月在郑州大学校园内进行了问卷调查。此次调查以郑州大学大一到大四的本科学生为调查对象,通过任课老师和辅导员协助完成,调查采用匿名发表意见,问卷当场分发、限时回收,回收有效问卷258份。从调查过程来看,大学生对本次调查基本上是采取严肃态度,并经过认真思考后填写,问卷答案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本文以问卷调查统计结果为基础,结合相关学者对其他高校的诚信调查结论,对当代大学诚信缺失状况进行总结,并对大学生诚信缺失产生的原因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大学生自身四个方面进行了剖析:
1、家庭教育的缺失
父母是孩子教育的首席教练,对孩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起到了根深蒂固的作用。但是在现实中,部分家长在教育孩子诚信方面的做法有所偏差,从而导致育人方面的成绩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重智轻德”,父母忽视对子女最基本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学习至上的理念,将对道德的认知置于次要地位;一些家长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也不时流露出个人利益第一位、唯利是从的价值导向,使孩子在耳濡目染中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凡是以自我为中心,重利舍义;溺爱子女,对子女提出的各种要求无原则地满足,对子女品质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和及时矫正等。
2、高校教育的偏颇
高校教育客观上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有些学校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教育观念,从课程的内容设置看,常常是将诚信教育与政治教育相混淆,甚至道德教育被政治教育所取代。此外部分高校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一些职能部门存在制度缺乏、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的现象,规范制度的失缺给大学生不守诚信提供方便之门,管理上的漏洞让一些大学生有了可乘之机。在惩戒机制上,一些高校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不能从制度规范上对坚守诚信的学生给予利益上的保护,对失信行为的学生进行约束和处罚。加之在新的社会环境发展下,部分高校教育者也受到市场经济社会的不良环境和因素影响,在高校教育者工作中也存在着缺乏诚信的不当行为,比如某些高校教育者在针对高校大学生日常行为奖惩中不能做到平等对待,这些做法让身处其中的学生也耳濡目染,使学生对诚信产生抵触心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诚信教育的效果。
3、社会环境的诱发
从上个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度,而伴随着这项经济制度的确立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但同时也给中国社会高尚精神品德的发展留下了很多不利的影响。其中最明显的现象即很多人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追求更多的利益和物质财富而不顾诚信、采用欺诈、行骗或者虚假营销等手段获得很多非法好处,而这种现象已经遍及我国生产流通销售领域的各个方面。“拜金主义”和“金钱万能论”充斥着人们的道德观念。目前,社会普遍缺乏相应的诚信道德法规和诚信评价机制,诚信行为在精神上和实践中达到自我约束的“真空地带”。
4、大学生自身修养不够
家庭教育的缺失,高校教育的偏颇以及社会环境的诱发对学生诚实守信道德的培养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作用。但是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的那样,外因总是通过内因起作用。大学生自身修养不够却是造成现阶段高校大学生群体普遍存在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大学生因为自身思想发展的不成熟,对于社会接触少,再加上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在形成阶段,对于事物的认知总是停留在表层,所以自身修养不够很容易造成失信现象。我国高校大学生的生理年龄大多为18到22岁,这个阶段的人类心理活动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时期,思维上也处于活跃期。但是大学生因为个人阅历少、社会经验很少,在思想上也产生了不稳定的状态,即道德情感、道德认知以及道德意志方面都不太稳定,导致大学生的选择力和辨别力都很低,在行动时不能做到理性化和客观化。这样在周围群体中出现诚信缺失现象时,大学生很容易表现出跟风、效仿的意志不坚定现象。此外,大学生缺乏自我反思和约束能力,自身价值观取向有所偏差,缺少责任意识,还不能在自己的精神追求中加入社会责任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在自觉提升自己思想道德水平、增进诚信观念与诚信意识方面认识不够,对于法治法规等法律观念相对淡薄,不能正确区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在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造成诚信评判标准的扭曲。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